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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1:22:04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5年5月,一纸终审判决从广东河源寄至上海,祝女士望着“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字样,终于彻底卸下了心头沉重的负担。在这场历时两年多的离婚拉锯战中,祝女士经历了跨越两地的博弈,深陷财产纠纷,如今不仅实现了离婚诉求,还成功守护了合法权益。
2020年,上海的祝女士与广东河源的李先生相识,志趣相投的两人恋爱两年后步入婚姻殿堂。祝女士因此定居河源。然而,婚后的朝夕相处逐渐冷却了他们的热情,这段婚姻仅维持一年便走向破裂。2023年,祝女士起诉离婚,因李先生不同意,法院驳回了她的离婚诉求。
此后,祝女士回到上海,两人开始分居生活。祝女士仍多次前往河源与李先生协商离婚事宜。直至2024年,李先生同意离婚,但在签订离婚协议前,双方对财产分割产生巨大争议,离婚再次搁置。无奈之下,祝女士求助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林欢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经了解发现,双方主要的共同财产是婚后在河源购买的一套房屋,总价52万元,其中30万元购房款来自祝女士父亲的赠与。对于剩余款项,李先生坚称是其婚前个人出资,而祝女士则认为属于双方共同出资。李先生同意房屋归祝女士所有,但要求祝女士返还42万元,祝女士对此表示异议,但误签了一份不利自己的《协议书》。
面对复杂的财产纠纷,冠领律师抽丝剥茧,制定缜密策略。针对购房出资问题,律师首先联系祝女士的父亲,建议其出具《情况说明》,明确30万元是对祝女士个人的赠与。同时,律师找到了李先生在购房当天签署的《说明》这一关键证据,其中明确载明:岳父给祝女士的30万元购房款不属于婚后财产。对于剩余购房款,李先生称婚前向祝女士转账17万元,并支付了5万元购房中介费,因此主张剩余购房款为其个人出资。律师梳理了祝女士和李先生几年来的转账记录,找到了反驳的理由。针对李先生要求的42万元返还,其中包含李先生父亲向祝女士的借款,涉及案外人权益,不属于离婚纠纷处理范围。律师充分准备后代理祝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李先生出示三张转账记录,声称婚前向祝女士转账17万元用于购房;又提交一份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其中祝女士承诺退还42万元。
冠领律师则反驳道,双方同居两年,婚前转账发生在同居期间,无任何备注证明用于购房,性质不明;5万元中介费亦无证据显示实际支付给卖方。因此,案涉房屋的购房款中,30万元是祝女士父亲对她的赠与,剩余款项为双方共同出资。
对于李先生提交的《协议书》,律师敏锐发现其中“房子过户后,祝女士付15万可办离婚手续”的约定。律师一针见血指出其法律本质这是一份以协议离婚为生效条件的财产处理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及债务处理协议,若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法院应认定该协议未生效。由于祝女士和李先生最终未能协议离婚,该协议未生效。李先生要求祝女士退还的钱款涉及案外人利益,他试图将离婚协议等同于普通合同,混淆了法律关系,不属于本案诉讼范围。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判决准许祝女士和李先生离婚,案涉房屋祝女士占78.57%份额,李先生占21.43%份额。
李先生不服,提起上诉。冠领律师继续承办此案,二审法院仍支持其代理意见,于2025年4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冠领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逻辑与证据策略,为祝女士赢得两次胜诉。次月,律师拿到二审判决书并寄给上海的祝女士,标志着这场历时两年的婚姻拉锯战终于尘埃落定。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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