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7171-888

专业团队

A N N O U N C N M E N T

选择冠领  胜诉共赢


400-7171-888

冠领律师代理湖南长沙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胜诉

2025-05-23 10:32:32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3年11月的一天凌晨五点,江西上饶的天空还浸在墨色里。岳云洲站在公司落地窗前,手里的咖啡杯渐渐失温,目光却聚焦在桌前那份法院传票上。传票上,原告昆达公司的名字陌生又刺眼,岳云洲无论如何也想不通,自家公司与对方毫无业务往来,为何会扯上高达八百万的债务纠纷。此刻,窗外黎明正慢慢渗进云层,他心中的疑团却越来越重。

事情还得从几年前说起。当时,位于湖南长沙的昆达公司与新光公司有着密切的业务合作。但好景不长,新光公司经营状况逐渐恶化,开始长期拖欠昆达公司的货款。2021年6月,昆达公司为追回欠款,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凭借充分的证据打赢官司。

本以为胜利在望,可现实却给了他们沉重一击,新光公司申请了破产,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这份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面对执行僵局,昆达公司将目光转向了元辰科技公司。

冠领律师代理湖南长沙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胜诉

原来,元辰科技在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期间入股新光公司,而昆达公司与新光公司的债权交易,恰好发生在这一阶段。昆达公司认定,作为新光公司彼时的唯一股东,元辰科技与新光公司财产不独立,理应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于是,在2023年11月,昆达公司以元辰科技公司为被告,新光公司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传票的到来,让岳云洲陷入了深深的焦虑与困惑。元辰科技与昆达公司素未谋面,却莫名背负“债务”,公司上下人心惶惶。走投无路之际,元辰科技向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迅速指派律师刘希明、马杰接手此案。

接案后,两位律师马不停蹄奔赴当地,与岳云洲展开深入交流。岳云洲言辞恳切:“当年入股新光公司只是战略投资,股权转让协议明明白白写着,交割完成后,后续债务与我们无关!”律师敏锐察觉到,案件关键在于厘清时间线。

此后七天,两位律师开启了“档案室-工商局-法院”三点一线的紧张工作模式。他们前往工商局、法院等部门,律师调取到新光公司企业内档、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核心资料。

在众多文件中,两位律师经细致比对发现,元辰科技于2020年3月完成股权交割,而昆达公司向新光公司提起诉讼是发生在2021年6月,彼时元辰科技早已不是新光公司股东,这意味着,可从时间上切断元辰科技公司与债务的关联。同时,律师收集整理了两家公司完整的银行流水,自股权交割后,双方再无资金往来,进一步否定了“财产混同”的可能。

万事俱备,律师代理元辰科技公司出庭应诉。庭审当天,昆达公司率先主张元辰科技公司作为原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

冠领律师代理湖南长沙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胜诉

对此,冠领律师沉着冷静,先从法律程序切入进行抗辩:“依据《企业破产法》,新光公司破产申请受理后,昆达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但昆达公司未履行此程序,也无证据证明管理人存在不予追收的情况。在有明确且合法的维权途径下,其直接起诉元辰科技,不符合法定诉讼程序,依法应驳回起诉。”

紧接着,律师从实体层面展开有力反驳:“请法庭注意这份公证过的股权转让协议,2020年3月的日期清晰表明,此后元辰科技已与新光公司无股权关联。而债务形成于2021年6月,二者毫无关系。”随后,律师呈上装订成册的银行流水证据,他强调,这些记录清晰显示,自股权交割完成,两家公司在财务账目上再无交集,根本不存在对方所说的“财产混同”。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昆达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法人人格混同,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面对昆达公司律师的反驳,冠领律师坚守策略,凭借严谨逻辑和清晰证据,据理力争。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裁定驳回昆达公司的起诉。

这个结果,让岳云洲心中的巨石终于落地。他紧紧握住冠领律师的手,难掩激动:“感谢你们,帮公司躲过这场无妄之灾!”律师微笑回应:“企业经营难免遇风险,有问题随时联系。”这场风波过后,元辰科技恢复了往日的生机,而岳云洲也深深记住,是冠领律师的专业与坚持,守护了公司现在的安宁。

(文中人物、公司除代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凌浩

审稿人:段光平

上一篇:第三者起诉情人夫妻还56.8万“借款”,冠领律师代理应诉驳回无理诉求

下一篇: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两审皆胜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1031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