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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0:45:19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北京昌平的张先生,父母在世时全力承担赡养责任,获社区和父亲认可,父亲手写遗嘱表明全部遗产由张先生一人继承。但父母离世后,张先生的三个兄妹还是诉至法院,要求按法定继承平均分割遗产。为维权,张先生求助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2024年7月,冠领律师代理此案出庭应诉,成功为张先生确认了价值百万元的遗产及相应村集体股份。
北京昌平的张先生在结婚后,一直和父母共同居住。在这过程中,他用自有资金承担了父母的全部开支。2019年5月,母亲因病去世,张先生全程主持了丧葬事宜。孝顺之举获得了社区的认可,2020年张先生的家庭被评为“昌平区文明家庭”。
同年6月,张先生的父亲为了补贴他,向他转账20万元,并在之后的2022年11月立下自书遗嘱,表示全部遗产由他继承。然而,2022年12月父亲离世后,张先生还是和另外三兄妹发生了继承纠纷。
2023年初,张先生的三位兄妹以“应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为由,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三项核心诉求:一是否认父亲自书遗嘱效力,要求分割父亲7万余元死亡抚恤金、母亲丧葬费及社区发放的抚恤金;二是主张2020年父亲转给张先生的20万元中,10万元属母亲遗产,需纳入分割;三是要求将父亲171万余元存款、父母共有的村集体股份由四人平均分割。
为应对此次诉讼,张先生向冠领律所咨询。冠领律所接受委托后,指派姜程律师代理此案。冠领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围绕自书遗嘱的效力和20万元的来源等案件核心问题开展工作。
准备充分后,冠领律师在庭审阶段,针对三原告的各项主张逐一作出回应:首先,以核查无误的自书遗嘱原件作为核心依据,同时结合庭审中“三原告未申请对遗嘱笔迹进行鉴定”的事实,强调该遗嘱完全符合《民法典》第1134条关于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应属合法有效;
其次,结合在张先生母亲离世后,父亲个人名下的财产金额远高于20万元的事实,指出20万元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三原告主张“其中10万元属母亲遗产”的说法没有事实依据;
再者,提交社区出具的证明、证书,以及张先生为父母垫付医疗费、日常开支的票据等材料,佐证张先生对父母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同时明确,死亡抚恤金、社区丧葬奖励金属对死者家属的补助费用,并非死者的遗产,且三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母亲的丧葬费、社区抚恤金由张先生实际掌握,因此他们针对上述款项提出的分割诉求不应得到支持;
最终,针对父亲名下171万余元存款中属于张先生母亲的遗产部分,可按照法定继承规则由四位兄妹共同分割,三原告主张“全部存款由四人平均继承”的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2024年7月,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张先生父亲名下的171万余元存款归张先生所有,张先生需向三位兄妹各支付19万余元;二是张先生父亲持有村集体的3股劳龄股、母亲持有的1股户籍股及34股劳龄股,由四位兄妹各继承四分之一的份额;三是张先生父亲的7万余元死亡抚恤金及社区发放的2000元丧葬奖励金归张先生所有,张先生分别向三位兄妹各支付1.9万余元。
此次判决充分维护了张先生的继承权。案件办结后,冠领律师与张先生一直保持着良好的联系。2025年夏天,张先生还专门手写了一幅书法作品,赠与冠领律师,以此表达对律所及律师专业服务的感谢。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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