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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广州赠与合同纠纷案裁定成功

2025-09-16 16:56:35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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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凭借专业法律能力,成功帮助委托人刘先生推翻错误管辖裁定,让其与袁女士的赠与合同纠纷案重回广州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保障了刘先生的合法诉讼权益。

2021年初至2023年末,刘先生与袁女士在广州共同生活。期间,刘先生通过转账、购买黄金珠宝和手表等方式,向袁女士赠与动产,双方未签书面赠与合同。2024年两人感情破裂,刘先生认为部分赠与附结婚条件,现目的无法达成,于2025年3月向广州当地法院起诉,要求袁女士返还部分赠与财产。

不料,袁女士在答辩期提出管辖权异议,称自己经常居住地是广西崇左,并拿出2024年4月至2026年4月的《租房协议》,请求将案件移至广西当地法院。广州某法院仅依据这份《租房协议》,认定袁女士起诉时已在广西连续居住满一年,裁定移送案件。

刘先生不服该裁定,认为袁女士证据不足,且案件发生地在广州,不应移送,遂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梁思韵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迅速梳理案情,找出关键突破口。首先,剖析“经常居住地”证据漏洞:袁女士租房时间未满一年,也无水电费缴纳等佐证,前审认定其经常居住地在广西缺乏事实依据。其次,确定合同履行地为广州番禺:本案赠与标的是动产,结合刘先生居住登记等信息,能证明合同履行地在广州。此外,还援引“被告注销户籍”管辖规则,指出袁女士2023年11月已注销户籍,按规定应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即广州的法院管辖。

随后,冠领律师代理刘先生提起上诉。庭审中,针对争议焦点据理力争:就经常居住地,强调袁女士无实际居住证据且租赁期限不满一年;就合同履行地,展示转账记录、购买发票等,证明赠与交易在广州发生;针对被告注销户籍的管辖适用,指出前审忽略关键事实,裁定有误。最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定撤销原移送裁定,案件由广州某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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