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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广州继承纠纷案两审皆胜

2025-09-16 17:00:34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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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的霍家在两位老人去世后,因房屋拆迁补偿款陷入争端。霍先生作为霍家独子,为维护权益,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冠领律师通过精准区分旧屋与新房的权属,避开“遗产继承”的误区,聚焦于房屋重建与出资问题,依靠充分证据和专业辩论,历经两审,于2025年8月成功帮助霍先生解决纠纷,守住应得财产。

2013年,霍父经公证,将广州某村宅基地房屋权益转让给霍母。当时房屋老旧,被鉴定为“严重损害房”,霍母因病无力翻修。霍先生与大姐、二姐商议共同出资拆旧建新,三姐无意参与出资,四姐拒绝介入。随后,霍先生与大姐、二姐三人投入88万余元重建新房,有建房材料送货单等证据支持,霍母生前默认了他们的出资行为。

2016年2月,霍母去世且未留下遗嘱。2023年,涉案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369.26万元拆迁补偿款被公证提存。此时,三姐全家提出异议,声称房屋由霍母出资建造,属于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分配。双方协商无果,霍先生、大姐、二姐向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律师梁爱华、谢遵武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立即梳理时间线,明确旧屋已不复存在,拆迁补偿针对的是新房,而新房由霍先生三人建造,不属于霍母遗产。接着协助整理出资证据,申请邻居作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否定“霍母出资”的说法。准备妥当后,律师代理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冠领律师展开有力辩护。针对遗产属性争议,律师依据《民法典》指出新房与旧屋无法律延续性,拆迁补偿不属于遗产,对方主张混淆概念。对于出资主体争议,律师出示银行流水,强调霍母无建房能力,霍先生三人出资证据齐全,对方需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关于霍母意思表示争议,律师指出对方说法缺乏依据,且霍母默认建房行为,应视为认可。

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369万余元拆迁补偿款归霍先生等三人所有。但三姐等人不服,上诉至中院。冠领律师在二审中据理力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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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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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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