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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诈骗罪案,依法辩护助嫌疑人成功获释

2025-08-20 11:02:17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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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初,年仅22岁的陕西青年史某经朋友郑某引荐,入职深圳某知名公司。然而,仅工作两个月后,史某便因涉嫌诈骗罪被当地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冠领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介入辩护,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多项法律意见。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冠领律师的相关意见,决定对史某予以释放。

史某被拘留后,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家属感到猝不及防,他们意识到亟需委托专业律师来应对这一棘手的法律问题。在亲戚的推荐下,史某的家属联系到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在初步研判案情后,决定指派张弦律师担任史某的辩护人。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诈骗罪案,依法辩护助嫌疑人成功获释

首次会见时,史某显得焦虑不安,他哽咽着向律师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年初的时候,他在老家投递了大量简历,但始终没找到满意的工作。在他失意沮丧之际,朋友郑某向他伸出了援手,热情地介绍了深圳的就业机会,并建议他前往这座充满机遇的城市一试。在郑某的鼓励和引荐下,他最终下定决心踏上了前往深圳的求职之旅。

经过两轮面试,他成功入职了郑某所在的公司,担任业务员的职务。然而,在工作的两个月里,他因为没有拉到客户,仅获得了一些基础工资。直到被抓时,他才知道公司涉嫌诈骗。

史某越想越委屈,他还红着眼眶提到父亲的病情,说自己来深圳就是想多赚点钱给父亲做透析,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事情,现在十分担心父亲和家里的情况。

律师一边安抚史某的情绪,一边详细核实了入职时间、工作内容、工资流水等具体细节,确认其陈述的真实性。随后,律师有条不紊地梳理出三条关键证据链:入职材料显示史某系通过正规招聘流程入职;工资流水证实其收入与公司业绩无直接关联;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其仅执行基础客服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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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诈骗罪的主客观要件,律师展开多层次论证。根据《刑法》第266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核心构成要件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行为与“非法占有目的”的主观故意,二者缺一不可。在本案中,史某身为基层业务员,其工作内容均由组长安排。对于公司是否虚构电影投资项目,以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客户资金的目的,史某并不知情,主观上不存在诈骗的故意。客观方面,史某并未促成项目投资,仅领取基本工资,未曾获得非法利益,与主动实施诈骗、获取高额提成的人员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此外,对于史某这样因求职被牵连、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的初犯,应优先考虑非羁押措施。

经冠领律师全力辩护,2025年5月14日,公安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9条的规定,决定对史某予以释放。面对新型网络犯罪的挑战,从业人员须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切勿因贪图短期利益而沦为犯罪链条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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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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