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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09:56:41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常言道“多子多福”,可当父母离世,曾经的亲情有时会被现实的利益撕开一道裂痕。在上海市黄浦区的一个街道里,一栋老式洋房默默矗立着,它承载着陈家一家人几十年的记忆,静谧又美好。而如今,陈家的四个兄妹却因这套房子,逐渐走向了对簿公堂的局面。
这套房子原本登记在四兄妹已故父亲陈国利(化名)的名下,但关于它的归属,四兄妹各执一词。远居海外的老大选择置身事外,始终未曾露面。老二和老三认为,2019年父母接连去世后,房产应由四兄妹均等继承。而老四则坚称,自己曾在当年父亲购房时支付了部分首付和装修费用,理应继承更多份额;除此之外,老四还提交了一份父亲的自书遗嘱,其中提及了他长期悉心照料父亲的事实。对于遗嘱的真实性,老二、老三并无异议,但他们认为遗嘱仅提及了赡养事实,但未明确分配继承方案,因此恐怕不能支持老四多分遗产的主张。
多年协商无果后,为了解决这场家庭矛盾,老二、老三决定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律师王新华代理此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仔细梳理了案件脉络,发现本案的焦点在于两点:一是案涉房产的权属问题,二是老四提出的“多尽赡养义务应多分遗产”主张能否成立。据此,律师梳理了办案思路,随后代理老二、老三提起诉讼。
庭审中,针对第一个焦点问题,律师决定从不动产权属登记这一关键证据入手。律师指出,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案涉房产明确登记在被继承人陈国利名下,这种登记具有法定的公示效力。虽然老四主张自己曾出资并提交了父亲的自书遗嘱,但案涉遗嘱内容模糊,没有明确具体的房产分配方案,在法律上难以成立。
在第二个争议焦点上,律师采取了“以事实说话”的策略,详细调取了陈国利晚年的居住记录和医疗档案,这些客观证据清晰地显示:陈国利多数时间并未与老四同住,而是独自生活在自家老宅中。这一关键发现直接动摇了老四“尽主要扶养义务”的主张基础。
基于以上分析,冠领律师最后依据《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主张在缺乏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案涉房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均分。对此意见,法院表示认可。2025年4月29日,法院经审理,判决房屋由四兄妹按份共有,每人各占四分之一。
至此,这一亲属之间的争端顺利落下帷幕。也借本案提醒读者,在遭遇家庭矛盾之时,金钱固然重要,但亲情更加可贵。遗产是父母留给我们的最后一份关爱,勿让它成为亲情的绊脚石。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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