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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1:49:57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娘家客厅的温馨裹着母亲炖的排骨汤香,李婉清蜷缩在布艺沙发里,品味着久违的安全感。河源法院的传票已在她桌面静静搁置了三日丈夫陈俊明和公公诉请她偿还42万元借款。诉状里,那些曾象征浓情蜜意的转账记录,如今被列为债权凭证;而那份签署时充满无奈的《协议书》,此刻更成了向她讨债的关键证据。
时间过去不久,意义又如此特殊,李婉清仍清晰记得每笔转账的来龙去脉。2020年深秋,她与陈俊明热恋时,他一次性转给她30万元,让她筹备奶茶店;2022年春节,陈俊明家人来上海提亲,他的父亲分三次通过微信转给她12万元,以表亲近。一个月后的2月8日,两人登记结婚。彼时,陈俊明手捧结婚证笑得灿烂:“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可这句“一家人”的余温尚未消散,婚姻的裂痕已悄然蔓延。
2023年初,陈俊明扣下李婉清的身份证件,以同意离婚为条件,逼迫她签署还款协议:“协议上写清楚了,恋爱时借你的30万,婚前借的12万,总共42万得分三期还。”他将打印好的《协议书》推到她面前,一旁的公公默默抽着烟,始终未发一言。在对方的强硬坚持下,她最终签了字。
回到娘家,人身安全得到保障后,李婉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没想到,陈俊明父子竟拿着那份协议将她告上法庭。思来想去,李婉清都想不出该如何辩驳自己曾经的亲笔签字。为应对诉讼,她决定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林欢律师受律所指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梳理证据,经分析认为:陈俊明主张的42万元中,30万元为恋爱期间转账,12万元为婚前转账,而《协议书》存在主体不清、条款矛盾等明显瑕疵。
庭审中,陈俊明以转账记录和《协议书》为由,主张借贷关系成立。冠领律师从法律逻辑展开辩护:关于30万元款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他仅以转账凭证起诉时,需对借贷合意承担举证责任。但该笔转账发生在热恋期,既无借款备注,也无沟通记录,更符合“以婚恋为目的的赠与”性质,且款项已用于共同生活及创业支出。
针对12万元转账,冠领律师结合当地婚嫁风俗及法律规定指出:该款项于2022年1月双方家长见面时给付,距2月8日结婚登记不足一个月,符合彩礼给付特征。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且彩礼已用于房屋装修、购车、奶茶店投资等夫妻共同开销,不存在法定返还情形。
关于《协议书》的效力问题,冠领律师提出三重辩驳:其一,协议签署时李婉清证件被扣押,处于受胁迫状态,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其二,协议未明确债权债务主体,内容显失严谨;其三,协议中债务条款均附有“房屋过户”“款项到账”等生效条件,截至庭审时条件均未成就,依法不能作为借贷关系认定依据。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陈俊明未能充分证明借贷合意,且《协议书》所附条件未生效,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李婉清的财产权益得到了保障。
小冠提醒:婚姻关系中的经济往来需以明晰约定为基石,而当情感裹挟利益时,保留证据、恪守法律底线,或许才是避免两败俱伤的最优解。(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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