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7171-888

专业团队

A N N O U N C N M E N T

选择冠领  胜诉共赢


400-7171-888

旧房难出售新房尾款难付,冠领律师帮购房者顺利解约拿回199万首付

2025-05-28 10:32:42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3年10月,北京通州某楼盘售楼处里,孙艳(化名)在销售人员的热情推销下挥笔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购买了一套总价503万的精装期房。孙艳在海淀有一套老房,按照当时的政策,她其实是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因此,在购房合同中,双方约定孙艳先交付首付,尾款以出售老房的款项支付。

于是,在交完202万余元首付款后,孙艳开始紧锣密鼓地挂牌出售旧房。但现实却给她泼了一盆冷水楼市遇冷、房价持续下跌,孙艳的老房子在多次降价后仍无人问津。进退两难之际,孙艳决定“弃车保帅”,解除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

交钱容易退钱难,在与开发商沟通无果后,2024年夏,孙艳带着合同材料走进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她解决纠纷。冠领律所研判后接受了委托,指派李艳芳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结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指出:根据当地购房政策,孙艳在原有房屋未出售的情况下,不具备购房资格,开发商在明知孙艳不具备购房资格情况下仍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应认为其默认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通过研究双方交易记录,律师还发现,开发商未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形。

旧房难出售新房尾款难付,冠领律师帮购房者顺利解约拿回199万首付

此外,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冠领律师还了解到案涉新房附近有一片墓地。当律师将此情况反映给孙艳时,孙艳又吃惊又气愤:“当时销售只和我说周边还没开发,但我没想到没开发的是墓地,知道的话我肯定不会买的!”

冠领律师安抚孙艳激动的情绪冷静普法:“除开发商有告知义务外,购买房屋这种重大经济支出的行为,您作为购房者,自身也应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想到自己只是草草看房便签了合同,孙艳懊悔不已,不过“墓景房”一事更坚定了她退房的决心。

于是,冠领律师紧扣上述几方面收集证据,形成代理方案,代理孙艳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可出乎意料的是,案件审理过程中,限购政策发生变化,孙艳满足了购房条件。这样一来,孙艳的退房诉求便处在比较尴尬的境地。开发商看准机会提起反诉,称孙艳拒不配合办理贷款,要求她承担违约责任。

箭在弦上,冠领律师并未乱了阵脚。虽然法律并未规定买受人能否以小区周边有墓地为由请求解除合同,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情况会影响买受人的意愿与决策。

在大量查询有关判例后,冠领律师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证据补充,诉讼与谈判双管齐下,从开发商未充分告知案涉房产周围存在不利因素、在明知孙艳尚不具备购房资格与支付尾款能力的情况下仍促成签约、在收取购房款时违规操作等方面展开重点论述。向法院及开发商强调虽然现在孙艳获得了购房资格,但这并不能抹掉瑕疵交易的事实。

在冠领律师清晰有力的论述下,局面再次扭转,而开发商则陷入了自证履行义务与维护楼盘口碑的双重困境。见此,冠领律师从维护委托人权益,帮助其高效达成心愿的角度出发,积极斡旋,配合法院推动双方走向调解。

2025年4月,在法院的主持下,孙艳与开发商达成调解协议,法院随后出具《民事调解书》,载明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扣除违约金后,开发商需限期返还孙艳199万首付款。

案件的起伏反转让孙艳深刻感受到了冠领律师的专业素养,这一案件结果也帮助她及时止损,为表感谢,孙艳特意送上锦旗。这次经历也给孙艳带来了诸多思考与反思:“这3万的违约金,就是我冲动购房的‘学费’,以后无论是买房还是签别的合同,我都会慎之又慎,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段光平

上一篇:冠领律师代理上海浦东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调解解决

下一篇:冠领律师代理上海浦东离婚纠纷案成功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1031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