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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0:31:05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2年夏天,一位老人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一见到律师就着急拿出一份泛黄的合同,嘴里念念有词:“他们一句合同无效就把我打发了,当初想卖给我房子的时候可不是这个说法!”老人眼圈泛红,似是受了极大的委屈。在律师的安抚下,他详细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老人名叫王大为,是安徽人。在上海浦东打拼多年后,王大为决定购置房屋安家,但由于预算有限,他看中了稍微偏僻的村内平房。经人介绍,王大为与急于转让房屋的村民陈春一拍即合,2011年9月,双方签订了《转让合同》。
一次付清48万转让款后,王大为带着妻儿搬了进去,一住就是十一年。王大为本以为就要在此安度晚年,2022年5月,一纸拆迁通知却让一切都变了样。
“我刚知道拆迁的时候是高兴的,因为当时签合同时我就考虑了这个问题,约定了如果遇到拆迁,要么陈家给我提供一个同等条件的房子,要么就给我货币补偿。”然而,当自认有先见之明的王大为拿着合同找到陈春一家时,却碰了一鼻子灰。
陈春一家表示,王大为不是本村村民,没有资格买宅基地,双方的合同应属无效。更让王大为无法接受的是,陈春一家还催促王大为赶紧搬离。王大为自然不愿,为了维护权益,他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冠领律师杨洋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细致研究案涉《转让合同》后,首先从法律层面展开分析。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属农村集体所有,使用权仅限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本村村民购买宅基地房屋的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我当时也不懂,想着就和买房一样,那我还能维权吗?”王大为听了律师的分析后情绪一下子低落下来。律师立即表示,法律虽认定合同无效,但基于其实际支付转让款、长期居住使用房屋并一直对房屋进行修缮等事实,其权益仍受法律保护。
随后,冠领律师全面梳理王大为支付房款、占有使用房屋的凭证,并深入研究当地拆迁政策中关于实际居住人的补偿规则。拆迁项目启动在即,为帮助王大为尽快解决纠纷,冠领律师决定采取“以诉促谈”的策略。
在将陈春一家诉至法院后,律师率先推动调解,主动与陈春一家沟通,指出合同无效的过错非单方造成,王大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转让款,现房屋面临拆迁,陈春一家却不承认合同,有违诚信原则。同时,律师又搜集了大量类案判例,指出在实践中对于宅基地补偿的分配,一般会按照合同无效过错比例确定,据此成功说服陈春一家同意调解解决。
2023年5月,在法院的主持下,王大为与陈春一家达成调解协议,法院随后作出《民事调解书》,载明陈春一家向王大为支付60万元补偿款,王大为配合腾退。拿到调解书时,王大为再度红了眼眶,但这一次是如释重负的泪水。(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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