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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6-05 10:15:14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18年,广东深圳发生一起以虚假股权转让为名的诈骗案件。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谎称持有广西防城港市某养生馆股权,伪造协议骗取两名前同事共计人民币80000元。案发后刘某于2023年被刑事拘留,面临诈骗罪指控。在冠领律师的专业辩护下,案件最终取得适用缓刑的结果。
刘某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面临法律困境,急需专业刑事辩护。他们紧急咨询多家律所,最终基于专业口碑选择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杨松担任刘某的辩护人。律师在受理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刘某,详细了解案情经过和涉案细节,为后续辩护奠定基础。
律师分析认为,根据《刑法》第266条,构成诈骗罪需具备非法占有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行为人获得财物及被害人受损等要件。本案中,刘某虚构股权持有事实、提供伪造协议诱导被害人转账,完全符合诈骗罪构成。关于量刑,涉案金额80000元属“数额较大”,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在刑法理论中,诈骗罪的既遂标准采用"控制说"原则,即当被害人资金转入刘某或其指定账户时即构成犯罪既遂。关于共同犯罪的认定,由于刘某既未主动联系被害人实施诈骗行为,也未直接收取涉案钱款,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而非主犯。此外,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态度以及退赃退赔等情形,均可依法获得从宽处理,这些法定从轻情节为本案辩护提供了重要依据。
接受委托后,律师迅速展开全方位辩护工作。首次会见刘某时,律师发现其最初供述存在将责任推给同案犯的倾向。于是立即依据《刑法》第27条规定的从犯认定标准,明确指出刘某并未主动联系被害人、主导实施欺诈或者直接收取钱款,指导其端正态度,如实供述。同时,律师第一时间联系刘某家属,阐明主动退赔对争取从宽的关键作用,并亲自协调退赔方案,促成家属筹集5万元资金退还受害人且协助双方签署了书面谅解协议。
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与检察机关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提交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及退赔谅解等相关材料。然而,检察机关提出的初始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且未提及适用缓刑的可能性。律师并未放弃,在审判阶段重点围绕“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展开多维度论证:其一,深入分析刘某个人情况,包括初犯身份、固定住所与工作、稳定社会关系等;其二,向法庭提交详实的《缓刑可行性评估报告》、社区证明及雇主出具的工作表现证明;其三,庭审中着重从犯罪动机(临时起意)、再犯可能性评估、已采取的补救措施等方面,有力论证了适用缓刑的社会风险可控性。最终,律师关于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被法庭采纳。
法院最终判决刘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责令其继续退赔剩余损失。这一判决结果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充分考量了律师的专业辩护意见及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弥补的态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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