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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6-05 10:12:05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近期,冠领律师担任深圳市一起诈骗罪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本案中,律师精准否定被告人“主犯”地位认定,并通过充分法律论证说服法院采纳认罪认罚、退赔、悔罪等从宽情节。经与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有效沟通及庭审辩护,最终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
2018年,刘某伙同他人,以虚假转让广西防城港市某养生馆股权为由,骗取两名前同事钱款共计人民币80000元。刘某于2023年6月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为由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同年7月被取保候审。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刘某紧急求助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杨松代理本案。律师接案后迅速介入,通过会见刘某详细了解了案情细节和其个人情况。仔细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后,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分析梳理。在此基础上,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清晰阐述辩护观点,并在庭审中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论证和辩护。
杨松律师认可刘某构成诈骗罪,但提出关键辩护意见:刘某并未主动联系被害人、实施虚假宣传、直接收取部分赃款,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不应认定为主犯。同时,律师着重强调刘某具有多项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主动退还被害人部分款项并取得谅解。律师据此论证刘某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及律师部分辩护意见,判决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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