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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4-27 10:02:43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因债务人唐某称借款系投资款,拒还借款本息,东莞的蔡女士委托冠领(深圳)律所代理诉讼维权。冠领律师以关键证据证明借贷关系,2025年1月法院判决唐某返还蔡女士本息27万余元,蔡女士胜诉。
蔡女士与唐某因工作相识。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期间,蔡女士分三次向唐某转账共计25万元,双方通过微信约定不同借款期限及利息(如“放6个月,满3个月返12000元”“续存50天2分息”等)。借款到期后,唐某仅偿还部分本息,剩余款项拒不归还,并称款项系蔡女士通过其向第三人投资的“走账款”,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为追回款项,蔡女士委托冠领(深圳)律所维权,张兵律师接受指派代理此案。
庭审中,冠领律师围绕两大争议焦点展开代理意见:针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律师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唐某在收到款项后明确承诺“返回本金和剩余补贴”,且所有资金往来均发生于蔡女士与唐某个人账户之间,符合民间借贷中“一方出借钱款、另一方偿还本金及利息”的法律特征;针对唐某主张的“投资走账”抗辩,律师指出其提交的第三人语音光盘、转账记录等证据,无法证明蔡女士知晓或同意款项用于投资,亦无法证明唐某系“中间人”身份,唐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025年1月,法院判决唐某于五日内返还蔡女士借款本息共计27万余元,并以剩余本金为基数按3.45%年利率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本案凸显了保留书面凭证及沟通记录的重要性。冠领律师提醒:民间借贷应明确约定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要素,通过银行转账留存凭证;若遇纠纷,及时委托专业律师梳理证据、厘清法律关系,避免因举证不足承担不利后果。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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