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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0:57:02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5年5月1日,国际劳动节。当大多数人沉浸在假期的轻松氛围中时,62岁的老王却依然坚守在成都市的一家化工厂车间里。
对于这位来自河北承德的“银发打工人”来说,节日是一个奢望。他所在的一线投料岗位,实行的是残酷的“两班倒”:十天白班、十天夜班,每天工作时长高达12小时,全年无休。

当天的19时35分,距离下班不到半小时,已经连续高强度工作了数小时的老王突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缓缓瘫坐在了冰冷的车间地上。这一坐,他再也没能站起来。
老王是家里的顶梁柱,尽管已经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但他依然选择留在成都打工补贴家用。他在盛世(成都)有限公司工厂的投料岗干了整整十年,与不同的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最近的一份合同,是与鼎辉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辉公司”)签订的。
事发前老王刚刚熬过了两个通宵的夜班,5月1日当天14:20到岗。谁也没想到,仅仅几个小时后,他就倒下了。工友发现异常后拨打了120,老王被紧急送往ICU。诊断书上写满了触目惊心的病症:左侧小脑出血、脑干出血伴梗塞、脑室出血……在重症监护室苦苦支撑了9天后,2025年5月10日,老王离世。
悲痛欲绝的妻子和三个女儿从河北赶来,却面临着巨大的维权难题。
面对家属索赔,鼎辉公司认为老王系自身突发脑溢血死亡,属自身疾病,非安全事故,也未认定为工伤;称老王为多赚钱自愿放弃休息,公司未强迫;指出家属最后时刻签署《自动出院责任书》,认为是家属放弃治疗导致死亡。
与此同时,用工单位盛世公司也拿出了《服务外包合同》,主张自己已将业务外包,人员管理全权由鼎辉公司负责,自己不承担责任。
面对这一局面,老王的家属陷入了绝望。他们辗转之下找到了北京冠领(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托谢佳俊律师代理此案。

律师介入后,首先对案件材料进行了系统性梳理,重点围绕老王的工作时间、合同关系及死亡诱因展开调查。精心穿透证据,还原了老王生前的工作状态:每天早上8点到晚上8点,或者晚上8点到早上8点,雷打不动的12小时工作制,且没有周末和节假日。
针对“因病死亡”的辩解,律师指出:虽然死因是脑出血,但长期的过度劳累、昼夜颠倒的作息,是诱发基础疾病恶化的直接导火索。
律师经过分析认为,虽然盛世公司是实际用工方,但鉴于其与鼎辉公司有合法的《服务外包合同》,且事故主因在于人员排班管理,因此索赔的矛头应精准指向直接雇主——鼎辉公司。
理清案件证据后,律师马上代理当事人起诉索赔,庭审中,律师郑重陈词:“《劳动法》规定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被告明知老王已是62岁的老人,却长期安排其进行远超法定限度的高强度体力劳动。这种‘连轴转’的排班,是对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漠视!”同时指出,公司作为管理者,未提供合理的休息时间,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重大过错。
2025年11月4日,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核心诉求,最终认定:老王因自身存在潜在病因,承担50%的责任;鼎辉公司因违规安排超负荷工作,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承担50%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被告四川鼎辉劳务有限公司向原告家属赔偿共计50万余元(含被告垫付的医疗费及其他购买物品费用2.8万元)。(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名称和公司名称均为化名)



撰稿人:杜璐璐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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