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7171-888
2025-09-12 15:22:4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老赵,2013年借你的那笔钱,我都催了这么多次了,你到底什么时候还啊?我这边真的急用钱!”2020年的一天,刘明珍又一次在微信上给赵靖发去催款信息。屏幕那头的赵靖很快回复:“快了快了,最近资金周转还是有点紧张,再等等我一定还。”这样的对话,从2020年年初开始就反复上演,赵靖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拖延,承诺的还款始终没有兑现。
时间回到2013年3月,从事房地产行业的赵靖以开发资金短缺为由,向刘明珍提出短期借款。出于信任,刘明珍答应了赵靖的请求,向他转账19万元,双方约定1个月后还款20万元,其中有借款19万元,过桥费1万元。
可谁能想到,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期后,赵靖却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这一拖就是七年,直到2020年,刘明珍的妻子生病,他实在没办法,开始通过微信频繁向赵靖催收,可赵靖始终只停留在“口头承诺”,没有任何实际还款行动。
转眼到了2025年,距离借款发生已经过去了十二年,距离刘明珍开始微信催款也过去了五年,这笔欠款依旧没有着落。看着手中的借据和满屏的微信催款记录,刘明珍既无奈又着急,他意识到靠自己根本无法要回欠款,于是决定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委托了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欧超杰律师接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刘明珍充分沟通,详细了解了2013年借款发生的经过、2020年以来的微信催收情况以及赵靖的承诺与违约事实。随后,律师迅速梳理案件脉络,明确了核心诉求:要求赵靖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
考虑到1万元过桥费实为借期内利息,利息标准过高,且这笔借款时间跨度长达十余年,期间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规则有过调整,律师精准把握2019年8月20日这一关键时间节点,据此分段计算利息:以19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一个月借期内的利息;按年利率6%的标准(法律规定),自2013年4月11日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紧接着,冠领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赵靖未到庭应诉,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刘明珍需承担更重的举证责任,不仅要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还要完整举证借款交付细节、多年来的催款事实等关键内容,且证据需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面对这一挑战,冠领律师早已做好充分准备,将借据、完整的微信催款记录、资金来源说明等证据逐一梳理固定,在法庭上条理清晰地呈现证据链,结合法律规定详细阐述代理意见,有力印证了案件事实,成功应对了举证压力。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赵靖向刘明珍偿还借款本金19万元,并按律师主张的标准支付相应利息。
此次案件的胜诉,为民间借贷纠纷中的债权人提供了切实参考。在此提醒,出借资金时务必签订规范借据,明确借款金额、利率及还款期限;催款过程中注意留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避免超过诉讼时效;遇恶意拖欠时,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以最大程度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除冠领律师外,本文律师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1031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