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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惠州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胜诉

2025-05-23 10:37:57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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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初,厨房内热气氤氲,江心慈正专心熬着粥。儿子曹羽推开出租屋的门,看到母亲那愈发佝偻的背影,心中一酸。再瞧向餐桌,摆放的竟是超市打折的速冻包子,而墙角叠放的旧被褥,更让他心头涌起不安。“妈,你们不是买了新房养老吗?”曹羽忍不住问道。江心慈握着粥勺的手猛地一颤,瓷碗磕在灶台上,发出清脆声响。

在儿子的再三追问下,她缓缓道出实情:那套承诺的养老房,此刻仍只是钢筋水泥的半成品。两年前的场景如潮水般涌来,江心慈声音发颤,“120万,那是我们一辈子的积蓄。”

时间拨回到2021年,彼时,55岁的江心慈刚退休,渴望购置一处新房,与老伴安享晚年。经过多方对比,她将目光锁定在广东惠州龙盛地产开发的项目上。站在售楼处的沙盘前,销售员小贾热情地介绍:“阿姨,现在订房能选景观最好的12层,等现房出来,价格起码涨三成。”暖黄的灯光洒在户型图上,勾勒出未来闲适生活的模样,让江心慈和老伴心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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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项目尚在建设,价格也不低,江心慈有些犹豫。小贾见状,展开了更为猛烈的推销,提议她先交款锁定房源。在连番劝说下,江心慈冲动之下,不仅当场决定购房,还同意了先交钱后签合同的要求,拿出了自己和老伴的全部积蓄120万元。远在深圳工作的曹羽得知此事后,心里“咯噔”一下,赶忙催促母亲尽快签订正式合同。

好在,龙盛地产在收到款项三天后,与江心慈签订了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本以为事情就此尘埃落定,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可到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江心慈却迟迟未收到交房通知。打电话询问,得到的只是轻飘飘的“耐心等候”。这一等,就是两个多月。已退休的江心慈积蓄花光,新房却依旧毫无踪影,美好的养老计划被彻底打乱。

2022年6月,焦急的江心慈前往售楼处要求退房,工作人员却拿出《补充协议》,表示开发商延迟交房不超三个月不算违约,超过期限也仅按银行活期利息赔付违约金;购房者若主动退房,需承担违约责任。江心慈陷入两难,为避免担责,她只能默默忍受,甚至对儿子隐瞒了实情,和老伴在外租房度日。

直到2024年2月,儿子回家才发现这个秘密。曹羽得知真相后,立刻带着母亲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求助,律师刘仁受指派代理此案。

接案后,冠领律师仔细研读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发现合同中关于买卖双方违约责任的规定严重失衡。买方逾期付款需按日支付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而开发商违约成本却极低,延迟交房还有三个月免赔期,明显加重购房者责任,减轻开发商义务。

为掌握案件全貌,律师对龙盛地产展开调查。通过查询法院公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确认龙盛地产于2022年4月因资金问题被列为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且江心慈购买的房屋截至2024年仍未竣工验收,不具备交付条件,已构成根本性违约。同时,律师指导江心慈母子收集整理购房款支付凭证、合同文本、沟通记录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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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上述证据后,冠领律师代理江心慈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庭审过程中,律师首先亮出开发商被列为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房屋未竣工验收的证据,强调“被告自身经营问题导致无法按期交房,这种违约并非偶然,而是持续性且根本性的”。

接着,律师补充道,本案事实清楚,龙盛地产的违约行为已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律师在论述格式条款无效时,律师逐句分析合同条款:当买方逾期付款,需承担高额违约金;而被告逾期交房,却仅需支付极低的活期利息,甚至设置三个月免赔期。这种权利义务的严重失衡,明显违背公平原则。依据《民法典》,该条款不应产生法律效力。

最后,律师结合司法实践与法律精神进行阐述,就违约金计算,表明相关意见,江心慈交付的120万元购房款,是其毕生积蓄。龙盛地产占用这笔资金多年,仅以活期利息作为赔偿,远远无法弥补江心慈的实际损失。参照相关法律和判例,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违约金,才符合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

经过冠领律师的据理力争,2024年2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其代理意见,判决解除合同,开发商限期返还购房款及各项费用,并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

拿到判决书时,江心慈热泪盈眶:“这两年我日夜不安,没想到律师用不到半个月就帮我解决了大难题!”这场胜诉,不仅为江心慈挽回经济损失,更彰显了法律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它提醒广大购房者,面对购房要保持警惕,遭遇纠纷时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文中人物、公司除代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凌浩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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