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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1:30:56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手心手背都是肉,我都把钱还给她了,现在竟然起诉我要分割售房款!”广州的邝玲艳气愤地向丈夫说。邝玲艳口中的她是谁?两人之间又有什么纠葛?
2023年夏天,年近九旬的张凤萍一纸诉状将女儿邝玲艳告上法庭。起诉状中言明,2005年她与邝玲艳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位于广州的房产,自己出资15万元,占股31.57%,房屋登记在邝玲艳名下。2021年,邝玲艳将房屋以480万元高价售出,女儿却未按比例返还房款。张凤萍的诉讼请求看似清晰,但背后却暗藏亲情的纠葛与法律的复杂。
面对母亲没有依据的指控,邝玲艳既心痛又无奈。
“当年购房时房产就登记在了我名下,母亲的15万元实为对我放弃继承父亲遗产的补偿!前几个月她和弟弟频繁跟我打电话要136万多售房款,我不耐烦就将15万退给了她,我不理解为什么还要把我告上法庭!”得知自己被起诉后,邝玲艳辗转来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向冠领律师讲着家里的丑事。
面对张凤萍坚称的“共同投资”,邝玲艳难以摆脱纠缠,最终选择委托冠领律所指派的律师叶桂媚、韩玉杰代理自己应诉维权。
接受委托后,两位律师第一时间与邝玲艳深入沟通,梳理案件脉络。冠领律师发现,案件的核心争议有二:其一,案涉15万元的性质是否为“共同出资”;其二,张凤萍的主张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两位律师调取了2005年双方的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及产权登记记录,证实房产自始至终由邝玲艳一人签约购买,且购房款发票、产权证书均仅显示其个人姓名。针对张凤萍主张的“共同出资”,冠领律师指出:15万元转账发生在购房完成后,且无任何书面协议佐证“产权共有”的合意。更关键的是,邝玲艳提交了一份家庭内部协议当年母亲支付这笔钱时,明确要求邝玲艳放弃对另一处房产的继承权。
开庭当日,张凤萍坚决要求邝玲艳以15万的出资比例支付自己相应售房款。冠领律师先从张凤萍未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提供证据予以反驳,后阐明房屋登记情况、购买合同签订情况证实案涉房屋为邝玲艳所有,张凤萍无权分割售房款。
2024年5月,广州市某区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驳回张凤萍的全部诉讼请求。
“我妈从小就偏心,加上弟弟唆使这才导致我们对簿公堂。还好有你们,不然我又要被坑了。”胜诉后,邝玲艳在办案群向冠领律师真挚地表达感谢。(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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