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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10-16 11:15:21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17年1月,陕西西安人李先生发现,自家曾经的承包地被村委会擅自流转给某农业公司。为了讨个说法,李先生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李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李先生是陕西西安某村村民,曾承包3.3亩土地。2017年1月,当地村委会在未召开村民会议、未征得李先生同意的情况下,与某农业公司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将包括李先生承包地在内的全村两千余亩土地整体流转,用于林果业、养殖业等项目。李先生虽领取了流转金,但后来得知,土地被用于非农建设甚至涉嫌采砂。为维权,李先生求助到冠领律所,律师肖磊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接手本案后,冠领律师重点围绕合同签订程序的合法性、土地用途的合规性展开工作,并整理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现场勘验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农业公司在土地上修建庙宇、房屋、硬化路面,严重改变了土地农业用途。随后,律师代理李先生将农业公司和村委会告上法庭。法庭上,律师指出,案涉土地属于基本农田,依法不得用于非种植用途,且村委会对外发包未履行民主议定程序,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强制性规定。针对农业公司提出的“村民已领款即视为同意”的主张,律师强调,程序违法和用途违规不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可补救范畴,合同自始无效。
2025年8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律师意见,判决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无效,农业公司限期恢复土地原状返还给李先生,并支付相应土地占用费。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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