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7171-888
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4-29 10:11:27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4年7月,广州的康女士在购房过程中遭遇开发商隐瞒备案价、虚构优惠等欺诈行为,签订合同后发现条款显失公平。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维权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的协议。冠领律师在代理过程中,通过梳理交易细节、固定欺诈证据、援引法律条文,成功为康女士争取合法权益,挽回17万余元损失。
康女士于2024年7月前往广州某开发商销售中心看房时,工作人员故意隐瞒房屋备案价,滥用促销话术,宣称房屋总价从78万余元降至55万余元,诱使康女士在未充分查阅合同条款的情况下,仓促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等文件,并分笔向开发商及关联公司支付共计17.89万余元款项。次日,康女士发现合同约定总价为65万余元,且存在土地使用年限较短、条款显失公平等问题,与开发商沟通解约无果后,委托冠领律所梁爱华律师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退还房款并支付利息。
调解过程中,冠领律师梳理康女士提供的沟通记录、转账凭证等材料,证明开发商工作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备案价、虚构优惠幅度,构成欺诈;依据《民法典》第147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指出涉案合同系委托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且条款存在明显不公平;针对购房款分笔支付至不同关联公司的情况,论证各被告共同参与销售流程,应承担连带退款责任。
2024年11月,案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除涉案买卖合同,开发商及关联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前分笔退还康女士购房款共计17.09万余元。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1031340号